台湾专利申请
从字面上讲,“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那么,台湾专利的申请是怎样的呢?
台湾专利申请统一由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批。台湾专利分为发明、新型(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和新式样(相当于大陆的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新型保护期为10年,新式样保护期为12年。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时:由于目前台湾不承认大陆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因此,国内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的申请日只能是申请文件的实际报送日期。
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时,只需要向我司提供相关专利申请文件,及委托书即可。如果是我司先前撰写的申请文件,则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委托书和缴纳费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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