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俗称“R32制度”的香港《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条例)将于7月16日开始实施。旅客及港人如携带超过相当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需要向海关申报。
香港入境新规
香港于1991年加入联合国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打击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钱及筹集资金。为了履行国际责任,香港将于7月16日正式实施相关条例,建立一套申报及披露制度,侦测不法资金流动。
入境时需经过申报信道或无需申报信道。
海关将会沿用“红绿信道”进行清关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入境时需主动作书面申报,通过红色信道。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海关人员要求,也需如实披露。跨境货运则需以电子方式预先申报,相关电子申报系统将于7月3日开放。
旅客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却无主动申报或行绿色信道,则违反申报规定。初犯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再犯则会被诉至法庭,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如旅客无心初犯,海关将会对其作出书面警告。
海关助理关长(边境及港口)何佩珊表示,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她表示,应条例规定,海关增设了54个额外职位及4只从英国购入的钞票搜查犬,将按风险评估作灵活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