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某些国企的全员降薪,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涉及的人群要小得多,但是舆论却更为关注。
2015年两会期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 中国联通 董事长常小兵和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均自曝月基本工资不超过8000元。消息一经传出,便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实际上,高管限薪是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产物。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对此改革方案进行过详细解释。方案实施后,国企负责人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收入要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原则上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任期激励是指3年一个任期,在任期考核基础上,按照不同系数确定发放标准,但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的30%。
某建筑类央企的内部人士方明(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所在公司高管的月薪也是8000元左右。据方明分析,高管们拿到这个薪酬,应该会有心理上的落差。但是凭借以往的积蓄,他们的生活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不过,方明很难理解对市场竞争激烈的国企实行限薪。他所在国企的薪酬待遇在行业内不算高,但是由于中国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快速发展,该企业的工程师可以在短短几年积累到远高于国外同行的工作经验。考虑到高管薪酬的严重缩水,这些工程师更容易被外国企业以高薪挖走。
按照企业的不同性质,国有企业一般会分为公益性、垄断性和竞争性这三种类型。其中,公益性国企包括公交、地铁、环卫等,这类国企的薪酬应该参考公务员的薪酬。因为这类国企不能靠盈利发展,只能依靠政府的补贴。
竞争性国企与一般企业无异,考核这类国企主要看经济指标。对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应该参照公务员标准。对于市场聘用的高管,则应该采用市场化的待遇。
至于垄断性国企,可以再细分为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企业包括输电、天然气、自来水行业等,它们提供微利的公共产品,员工待遇应该与公益性企业类似。
不过,行政垄断国企则属于政府赋予特殊资源的企业,这些企业理应降薪。比如,中国电信[微博]业的竞争还不充分,对其高管限薪是应当的,因为他们不是靠自身的能力,而是靠政府赋予的一些特殊政策获取效益的。
除了分类标准存在争议外,外界同样关注此轮国企高管限薪是否会“牵连”到普通职工。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4月24日曾表示,本次薪酬制度改革仅针对企业负责人,并不针对企业员工,国企不能对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
一位航空航天类央企的员工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他们公司的确也在执行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方案。“但是降薪只是执行在集团领导班子上,下面的二三级子公司、研究所都是集团在管,薪酬方面没有变动。”
在方明看来,子公司不降薪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子公司是真正在市场中拼杀的,如果他们的薪酬只有民企领导的几分之一,很难说有什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