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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为消费者挽回了4.9亿元
2015-04-16

   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0.1万件,同比增长17.8%。其中,消费服务类投诉增长17.8%,增速明显高于商品消费投诉。在消费服务类投诉中,网络购物投诉数量最多,达2.41万件,同比增长达174.4%,增速最快。

商品消费投诉中日用百货类投诉最多,交通工具类投诉同比增长最快。商品消费投诉中,数量前三位为:日用百货类3.8万件,占24.4%,通信器材类2.6万件,占16.9%,家用电器类2万件,占12.7%。同比增速前三位为:交通工具类30.2%,文化运动娱乐用品类26.4%,通讯器材类投诉6.5%。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指出,网络购物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货物质量本身存在问题;由于春节假期导致的交货延迟;货品在运输途中破损;售后服务不到位,如卖家不按照“七日无理由退货”约定等方面。


网络购物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货物质量问题,如非正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二是由于春节假期快递停运,部分快递交货延迟的投诉;三是货品在运输途中破损导致无法顺利交货;四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如卖家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约定等。

于法昌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工商总局将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整治“霸王条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

在第一季度,全国工商机关成功调解消费纠纷18.8万件,增长2.2%,争议金额8.9亿元,增长2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亿元,增长74.3%。在下一步工作中,工商机关将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整治“霸王条款”,认真开展新《消法》实施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及维权数据的深度分析,利用12315大数据资源,提高服务消费政策研究制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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