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4-04-22
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工商报社主办的“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媒体的代表及工商干部80余人参与了研讨会。
来自国度工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以及北京一些知名律师、商标事务所的与会代表就新《商标法》实施带来的变化作了研讨。如声音商标的注册是一个全新的范畴,对声音商标的注册应该如何标准、如何公告、如何颁发商标注册证以及企业应该如何准备相关申请资料,这是一个必需注重的问题。此外,新《商标法》规则“著名商标”字样不得再用于商业活动,否则将遭到行政处分,这对企业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战略带来较大的变化。与会代表表示,“著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并不等于著名商标认定就变得没有意义,作为一种法律救济手腕,著名商标认定对企业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以至展开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参与招(投)标活动都有所裨益。
新《商标法》立足国内实践需求,盘绕理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有关制度,主要修正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增加关于商标检查时限的规则;二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三是厘清著名商标维护制度;四是增强商标专用权维护;五是标准商标申请和运用行为,制止抢注别人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次序;六是标准商标代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