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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发展情况—小型和微型
2014-03-31

     首先,什么是小型微型企业?在我国,个体工商户视作小型微型企业。其也是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统称。小型微型企业越来越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但自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很多小型微型企业仍然处于困境,扶持其走出困境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整个经济社会活力。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 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 65%的发明专利和 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小型微型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吸纳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就意味着创造社会就业岗位,意味着使小型微型企业在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目前,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数量、结构等情况没有相对准确的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了摸清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数量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11月起,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的课题研究工作。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过对2012年参加全国年检企业的数据测算,初步摸清了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总体数量和占各类企业、市场主体的比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小型微型企业统计涉及不同行业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诸多复杂因素,本次研究只是一次初步尝试,只能说大体上反映了小型微型企业的总量情况。目的是希望以此增进社会各界从各自领域和宏观、微观等诸多层面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问题的关注,为支持、鼓励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对策建议,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一、小型微型企业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
    根据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我们对2012年3月至6月实际参加年检的约1200万户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项指标进行了数据采集,共采集分析数据2100万条。分析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
    二、小型微型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
    我国有劳动力人数近8亿,就业人数已达 7.67 亿。全国的小型微型企业,仅企业主自身一项就解决了几千万人的就业问题,加上企业雇佣员工,已经解决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资产净值人均占有份额上来看,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型微型企业可吸纳就业人员数倍于大中型企业。
       二是从绝对份额来看,小型微型企业是解决我国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问题的主渠道。
       三是从容纳就业人数的空间上来看,大型企业扩大就业的能力与资本的增长呈反比例的变化。   
   三、小型微型企业的显著特点
      (一)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私营小型微型企业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主体。
      (二)劳动密集度高,两极分化明显,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三)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具有明显的地域集群特色。
      (四)敏感脆弱,易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但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进取精神。

    另一方面,小型微型企业的一大特点是退出成本相对较低,允许小型微型企业从头再来。所以小型微型企业即使发展面临种种困难,但小型微型企业主普遍对未来的发展前景抱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表现出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和顽强的生命力。这种创业精神正是国家进步、经济飞跃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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